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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0日

余錦賢 香港脈搏

政府一文一武遏港獨

世事難料,有誰想到新一屆立法會大會的第一次流會,竟是由鎮日大罵非建制議員拉布的建制派故意造成的!雖然建制派議員可以暫時阻撓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和游蕙禎二人再次宣誓,但付出的代價是日後非建制派議員拉布,他們便難以振振有詞地批評對方,又或向市民爭取支持。

建制派今次能夠齊心行動,既反映一些議會新丁的行徑有多犯眾憎,亦可見背後從北方而來的推力有多強。

特首梁振英聯同律政司於周二(18日)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容許梁頌恆和游蕙禎再宣誓而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政府原本自忖至少可以拿到臨時禁制令,結果未能成功,最終由建制派出手炮製昨天大會的「流會」,令梁、游二人無法宣誓。

雖然法官日前處理有關司法覆核申請時早已表明,即使梁、游二人能夠宣誓,法庭處理政府的覆核申請時仍會以二人上周三的宣誓表現為依歸。不過,政府中人認為,申請臨時禁制令的原意是要把事情「急凍」在「此時此刻」,免得二人可以再宣誓而令港人產生混淆,是以政府的做法是希望Buy Time處理問題。

政府的做法既是法律考慮,也是政治考慮。有政府中人分析,青政二人日前雖然暗示會跟規矩宣誓,但是相信他們純粹不想失去議席而願意正正經經讀出誓詞。問題是,政府仍然向他們窮追猛打,輿論上可能難再取得公眾的支持。

回頭再看,政府所做的一連串動作,有跡可尋是為其法律依據作鋪排。一如政府中人所言,打從開始報名參選時,所有人必須填寫確認書,到宣誓前(11日)政府突然就議員的宣誓發表「聲明」,在在要令所有候任議員清楚明白一旦不按規章宣誓的後果。

翻看政府的「聲明」,當中引用《基本法》第104條、香港法例第11章《宣誓及聲明條例》、夏正民法官於2004年的判決等等,強調立法會議員宣誓効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一項憲制性要求。政府中人指出,當政府發表「聲明」,即是有言在先,就算有議員不從,也難以聲稱對當局的要求毫不知情。

雖然政府「做晒嘢」,但梁、游二人依然於宣誓時趁機表態,以「支那」代China,又夾雜粗口,且隨後又多番辯解,終於引發軒然大波,讓政府有藉口出手,以行動說明此路不通;昨天就連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也說「會密切留意宣揚港獨人士的言行,對違法的人會嚴正執法。」政府正是「一文一武」遏阻港獨氣勢。

其實「阿爺」過往已曾多番強調「不可借立法會成為宣揚港獨平台」,今天回看,此言果然非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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