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4日
自本周初,傳媒就取消「N無人士津貼」一事,查詢關愛基金專責小組主席羅致光博士和勞福局張建宗局長,結果雙方各說各話,前後不一,委員之間的回應上演羅生門;「N無人士津貼」已第三次推出,證明計劃有助紓緩受惠人士的壓力,小組卻在未有檢討下取消項目,項目恒常化和基金管理透明化實有待商榷。
不應混談公屋免租
關愛基金2011年成立,主要發揮「補漏拾遺」的作用,為經濟有困難的市民提供援助,亦會推行先導項目以協助制訂恒常支援項目。政府已為基金注資200多億元(2016年8月底盈餘為197.3億元),某程度上刺激扶貧項目的出現,本質卻仍是剩餘模式般,以短期、一次性補救方式予「有需要」的人,多於追求政策制度改善和長遠規劃。
羅致光指決定出自今年《財政預算案》取消公屋免租的措施,試圖把津貼項目與公屋免租措施綑綁。然而,項目原意是紓緩低收入住戶的經濟壓力而非住屋租金壓力;同樣,該項目是生活補貼而非租金津貼,實不應與公屋免租的措施混為一談。
即使把項目與公屋免租綑綁,羅致光的回應亦有矛盾。財政司司長把公屋免租由2013年的兩個月減至一個月(2014、2015),比較2013年底與最近兩次發放的津貼,卻發現津貼提供的級別和金額,最近兩年均有所提升,顯示項目可於《財政預算案》「減甜」時出現不「減」反「加」的情況,財政司司長「減甜」而關愛基金仍然可保留項目(今次的決定背後動機有否政治考慮則不得而知)。再者,以基金目前的財政狀況看,三期合共發放不足7億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總額可謂應付有餘,利民紓困的項目必然有正面作用,客觀上是可以持續推行。
更值得注意的是,取消「N無人士津貼」是否暗示租住環境不理想的非公屋單位居民、居於臨時房屋及船艇市民的需要不夠明確,要把公屋居民與之對立?他們面對的生活壓力不嚴重?住屋環境也未夠惡劣?關愛基金到底旨在「補漏拾遺」,還是製造更多漏網之魚?「最有需要」之說是否延續激化社群之間「鬥窮鬥慘鬥有需要」的競爭?
另一方面,勞福局局長張建宗另有說法,他指津貼項目繼續與否,有待扶貧委員會決定,這令討論更加撲朔迷離。然而,張建宗提出取消「N無人士津貼」後仍能為低收入住戶提供支援,例如單身人士仍可申請交津,家庭住戶則可申請低津。該說法則呈現「就業為先」(work first)的工作福利,排拒未能就業人士(如老弱傷殘、照顧者)的需要,亦同時淡化各項計劃理念上的相異。
不要胡亂追求創新
雖然幾項津貼皆一定程度與就業掛鈎,但交津份屬勞工補助,低收入津貼則傾向再分配式的福利政策,尤其是交通津貼推行多年未有檢討;而低津推行僅半年,實質成效有待評估(暫且不理低津因手續要求繁複而成效不彰),削減津貼理據何在?
「N無人士」的出現,不是基層不夠勤力而是低薪與社會政策失效所致。關愛基金的工作亦不用追求令人費解的「創新」,要解決「N無人士」的困境,其實不應只求「創新」(今年扶貧高峰會的主題),更應革掉「只講責任,不求權利」、強調就業為先的倫理,推動社會制度轉變,提升最低工資水平,改善低津申請門檻和水平,增加公共房屋供應,制訂具體減貧目標和路線圖。
不說白不說,羅致光表示無意講出取消津貼的決定,講出來是因為有人公布調查和傳媒提問。假如津貼取消是因為政府和扶貧委員會將就他們構思創新方法,那當然值得期待。不過,在未有更好的處理方法前,取消津貼不諱言只是向公眾表達「補漏拾遺」欠缺關愛,更無視基層於貧富懸殊、物價高漲的現實。懇請政府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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