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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7日

阮穎嫻

跟獨裁政府玩遊戲

梁天琦等參選人遭褫奪參選資格,雖然已醞釀多天「聽候發落」,但得知結果時大眾仍很吃驚。筆者由於工作需要而研讀比較獨裁政治學,故以所讀之書分享我對本港獨裁政治的理解。

香港從來是獨裁政制

梁天琦除了問候馮驊母親外,還高呼「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其實,香港一向是獨裁政制,是既定的事實,香港的國際民主評級,例如在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政治權利」分項中一向相當低。

以定義解釋,從行政機關得到權力的角度看,由於我們的行政長官由小圈子選舉產生,競爭及參與度嚴重不足,所以不是民主政制;從權力制衡的角度看,行政長官權力不受制衡,近年還有集權和摧毀既有制度的跡象,中央更會作最後解釋,所以不是民主政制。

有香港的大陸學者曾經在學術會議上挑戰筆者,指香港是「半民主」甚至是民主政制。首先,很久以前有學術文獻採用二分法,不是民主政體就是獨裁;後來有「半民主」、「半獨裁」、「混合政體」的說法,但定義實在太含糊。

學者Andreas Schedler認為民主有一套最低準則,裏面的元素一個也不能少,不能達標的都是獨裁,所謂的「混合政體」並無清楚分辨政體的本質,真正剛剛踏正在民主與獨裁分界線的政體應該少之又少,把獨裁政體說成「半民主」或「弱化了的民主政體」是方法學上的罪惡(committing a methodological sin)。

有選舉的獨裁政體是獨裁的一種,根據史丹福政治學教授Larry Diamond的分類,除了「自由民主」、「選舉式民主」及「模棱兩可」外,還有「競爭式獨裁」、「霸權選舉式獨裁」及「封閉獨裁」。其中「競爭式獨裁」和「霸權選舉式獨裁」都是「選舉式獨裁」,有開放予主流國民(未必是全部)參與決定國家級行政機關的選舉。「競爭式獨裁」和「霸權選舉式獨裁」的主要分別是反對派在「競爭式獨裁」有實質贏的可能,雖然很難;「霸權選舉式獨裁」基本上沒有,選舉只是裝飾。

香港奇怪之處是公民自由與政治權利不成正比,立法會選舉你話功能組別小圈子好,選舉規則寫了下來,政府機關以至參選人大都遵守法例。很多國家有選舉但不符民主資格,例如馬來西亞票站停電;蘇哈托制定容許參選的反對派名單並只准政府最高層閉門點票;菲律賓把選民名單劃掉等。

比起以上國家,香港在港獨派遭剝奪選舉資格前,雖偶有所謂一屋13姓、賄選、掌心雷、幽靈選民的報道,綜觀來說立法會選舉仍然是公平公正開放具競爭的多黨選舉,絕對符合國際民主選舉標準。

當然,這只限於立法會選舉,一般而言界定政體主要看行政機關的產生,在大部分港人無得選的情況下,香港不是「競爭式獨裁」,更不是民主。不要忘記,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該國毫無疑問是一個「封閉獨裁」政體。

香港的立會選舉與上述東南亞國家的分別,可以是程度上的分別,也是本質的分別。本質上,官方(政府機構)在今年以前並沒有主動打壓反對派,所謂建制的力量和金錢起碼牌面上來自民間和商界,而非政府本身,官方傳媒也沒有偏幫任何一方。

不過,自從官方不願郵寄選舉函件(之前新界東補選已有這個情況),並篩選參選人,遊戲規則就改變了,這是回歸以來第一次。球證由隻眼開、隻眼閉,與驅逐球員出場,是兩碼子的事。因此,今次大家大為震驚的是選舉遊戲已變質。

「選舉式獨裁」的獨特遊戲規則

香港人一直浸淫在立法會民主地方直選的舒適之中,忘記了香港根本一向都不是民主政制。

民主政體的遊戲規則很簡單,多票者勝,政黨換位。「選舉式獨裁」邏輯完全不同,是一個「嵌套遊戲」(nested game),即兩個遊戲同時進行:一方面要贏取選票(選舉遊戲),另一方面要改變遊戲規則以達成目標——維持獨裁的穩定或過渡到民主政體(規則遊戲)。

在下曾經在電台節目訪問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他說得準:如果政府相信選民,其實不必篩選。1997年的利比亞總統選舉,軍閥查爾斯.泰勒要挾如果落敗會重啟內戰,人民渴望和平,最後他壓倒性地勝出選舉。津巴布韋2000年的議會選舉及2002年的總統選舉之前,穆加比策劃了一連串威嚇,令國民相信反對他便會爆發內戰,藉以贏得選舉。

恫嚇乃獨裁政體的常態,那跟別人說「共產黨立刻接管香港」一樣。你去新加坡問,很多人支持人民行動黨,因為要穩定,也不認為反對派有能力執政。香港一半人持有物業,港獨叫得再兇,香港人還是怕局勢不穩,所以港獨成勢仍遠在天邊。因此,即使梁天琦真的入局,也做不出什麼,不明白黨為什麼急了。

今次的港獨無得選事件,以法治價值去理解,當然講來講去也講不通。本來想以確認書去陰人,假若某些港獨派不簽,泛民簽,就可以很簡潔地把不簽者排除;但泛民醒目,沒有簽,某些港獨派反而簽了,這招行不通。然後看政綱,梁天琦卻說他不支持港獨,大愛《基本法》,根據這項守則,排除的是某些本土派卻不是梁天琦。

最後惟有硬來,這個完全不合邏輯的做法,身邊很多親建制的中產和保守人士都頂唔順,因為根本無法自圓其說。

選管會要知道的是梁天琦未來會不會推動港獨,而不是以往的紀錄。一個人賊眉賊眼,貌似會犯罪,以前曾經打人,但他今天無出手打人,你不能拉他回差館控告他今天打人,因為他根本無郁手。

跟獨裁者講公平法治,認真就輸了

唯一講得通的方法就是某些中國法律學者所講《基本法》是中國憲法一部分,中國憲法是獨裁政府的憲法;憲法用來約束政權,但所謂獨裁的定義就是權力不受約束,可以不斷搬龍門,所以一眾法律專家很努力地跟不守法治不受制約的獨裁政府討論法律問題其實很無聊,跟一個隨時更改規則的人講規則,沒什麼好講,問題只是做得好不好看,法律學者認真就輸了。

在獨裁政體,政府用法律幫助自己選情屬常情,例如新加坡控告反對黨代表告到破產,新加坡與馬來西亞以社會安全法打壓公民社會和社會運動,問題已經不在於有沒有依法,而是運用法律達致本身獨裁政府的利益,此乃比較政治學的觀點而非法律觀點。只要獨裁政府喜歡,大可以立一條反對派不能選的法例,自然是合法又獨裁,兩者無衝突,從來只有法治與獨裁有衝突,合法與獨裁是可以無衝突的。

民主與獨裁政體的分別,在於政府即使有法律賦予的權力,法律上和政治上的制衡令執政者不會過分利用法律達到自身的政治利益,打壓異見。

選舉式獨裁願某程度上受選舉制約

如何跟獨裁政體玩遊戲的學術研究近年才發展,比起民主國家已經做到爛熟的研究,還有很多空間,原因是獨裁國家訊息封閉,很難研究。獨裁政體容許選舉,重要性在於通過多黨競爭,政權放棄了集體和諧的意識形態,接受社會分歧,放棄政治壟斷。即使政府積極打壓反對派,另一方面也承認反對派的合法基礎,讓反對派透過正式渠道與之競爭。

「選舉式獨裁」與「封閉獨裁」不同的地方是,政權願意搞選舉即代表政權願意某程度上受選舉結果規範,亦賦權予公民,承認公眾支持的重要性並拋個身出來讓人表態,比完全封閉的獨裁政體多了掣肘。

有人會問,為何一個政權無端白事掣肘自己?很多時,她們不是不想一黨專政,但礙於人民或國際壓力,在無得揀之下才從民主與「選舉式獨裁」兩者中選擇了「選舉式獨裁」。

「選舉式獨裁」政權的盤算是把撼動政權的渠道限制於選舉,有了選舉,其他權貴或反對派要以其他非體制的方法衝擊政權較難,也得不到大眾支持,看看現在支持勇武抗爭的市民為數很少就知道了。把戰場限定在選舉裏,變相減少遭暴力推翻的機會;即使選輸了,因為選舉遊戲已經高度體制化,被秋後算賬機會較低,較能保障自身安全。這是「選舉式獨裁」相對於「封閉獨裁」的優勢。

獨裁者可以武力壓迫人民,但要計算統治成本;政權也可以用各種手段控制選舉,政權可藉選舉獲得公眾支持度的資訊,在其控制下讓國民投票可換取認受性。由於愈打壓愈會失去這些好處,得到的資訊也扭曲,所以如果執政黨必贏,不必使橫手,因為使橫手被發現後會降低政權認受性;但萬一真的有機會輸,就會這樣做。

選擇性限制反對派活動,例如改選區和選舉制度、檢控反對派,殺雞儆猴,比大規模壓迫和製造恐慌成本來得低,又有效;一般人覺得傷不及我,事不關己,影響有限,這是為何國際上選擇性打壓比起全方位打壓更為「選舉式獨裁」國家廣泛使用。

假設選舉結果=真正支持度+選情控制,政權依賴選舉結果以證其合法性,愈多人揭發選情控制,選舉結果反映出的真正支持度愈低。由於獨裁政府面對這個困局,所以控制選情時也要計算得失,不能不擇手段,不然為什麼政黨要那麼辛苦派「蛇齋餅糭」、建立地區網絡、數人頭、推老人院的老人家去投票呢?假設選情控制一定會被揭發,選民收到好處親手投票,比起在開票區倒兩箱下去好,也比閉門在最後的計票單加多幾十萬票好。

為什麼有親建制組織出來衝擊、遊行、出寫真集?他們要造起個勢,令反對派覺得建制有人真心支持。其實要完全控制,變成北韓就可以了,但他們寧願大堆頭倒錢,透過控制多個不知會不會叛變及倒米的代理人來搞,這就是「選舉式獨裁」與「封閉獨裁」最不同的地方。即使公眾心知肚明選舉不是在公平及在資源相當的情況下進行,那個被扭曲了的公眾支持,獨裁政府還是想要。

獨裁統治下反對派的策略

反對派在獨裁統治下很苦。獨裁政府可以每次以同樣招數控制選情,反對派每次都要費盡心思去創新策略,在完全不利的情況下贏選票,還要更改遊戲規則使之對自己更有利。

雖然謝賢說:「球證、旁證、足協、足總、足委,全部都係我的人,點同我打呀?」但「選舉式獨裁」的弱點亦在其選舉,因為選舉提供了結構性的機會給反對派去凝聚能量,聚焦議題(推翻獨裁),組織集體運動,而且國民的成本甚低,只是去投個票。

反對派為了在獨裁的狹縫中生存,有時會歸順政權,與政權合作,保存實力;有時會與之衝突,所以有人會「又傾又砌」,當然最後幾乎遭人消滅是後話。反對派的目的在於在遊戲規則上最終勝利,使其達成民主政體,而不是單單選舉遊戲本身的勝利;以往的「五區公投」、佔領中環、雨傘運動,就是為了在規則勝利而做。政客當然要贏選舉,但最終的目的是改變規則。

大家批評梁天琦「目的先於手段」,如其目的為最終改變規則以及當下勝出選舉,則符合研究結果,是身為反對派應做的正確之事。反而有些反對派漸漸忘記了高層次的規則遊戲,只着重眼前的選舉遊戲,以為自己在玩民主選舉遊戲,而不是獨裁選舉遊戲;這些反對派可能已非選舉獨裁遊戲理論定義下的反對派。

對於有人提議杯葛選舉,這方面的研究非常少,我只看過三數份。反對派有兩個決策點,一是應否杯葛選舉,二是應否承認選舉結果。當獨裁政府控制選情手段兇狠,反對派可以透過不參選或不承認結果來降低其認受性。問題是,如果反對派本來就沒有打漂亮一仗,雖敗猶榮,或者大眾根本不信政權造票,肆意打壓,只會讓市民覺得是反對派懦弱不濟,找藉口為自己的失敗開脫。

研究發現,不杯葛比杯葛好,即使選舉向一方傾斜,會輸得很難看,反對派參選還是好過不選,政權更有機會民主化,因為杯葛會連唯一爭取支持的途徑也失去,失去議席也無助反對派累積資源。

究竟反對派如何贏?很難,根據各地的研究,不外乎要很有耐力、持續地、努力地,繼續在選舉狹縫中掙扎求存,幾十年光景在所難免。面對不公平的選舉,很多人覺得無法阻止政權以陰招左右選情,顯得無力。

其實依據學術研究,即使是所謂「無用」,單單是揭發和報道已經能使政權有所避忌,並且愈早揭發愈好,這也會令大眾更加覺得建制的選舉勝利是選情控制的結果而降低政權認受性。因此雖然說跟獨裁政體討論公平規則和法治精神很無聊,但揭示獨裁政府樣衰,也是對民主進程的一種貢獻。

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除了理解政權的操控程度,他們也會評估反對派的功過,是不是hea做,還是扮受害者,其實自己根本沒民間支持度?如果反對派能說服選民,他們會在投票箱得到回饋,反之會受懲罰,選民不是盲的,不是光光因為你是反對派,選民就會投你。

古代羅馬帝皇已經明白要政權穩定,必須分裂反對派;反對派要贏,反之是團結人民,分裂權貴。反對派要團結,就要前事不計,有時要有點犧牲。如今反對派忙着玩選舉遊戲,忽略改變遊戲規則,難。

要分裂權貴,首先你要成為權貴,所以香港民族黨陳浩天發言說要找內應,其實也沿襲共產黨的統戰策略。不然,就是製造訊息不完全,令權貴互相猜度。政權最容易民主化的機遇,是從統治集團中脫出的權貴,如李登輝,如宋楚瑜,才造就脫出者或反對派的勝利。如果說香港的命運在於北京的權貴,那香港人就沒什麼可做了,因為這是不能控制的外在條件。

阮穎嫻  香港大學經濟金融學院助理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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