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0日
6名擬參與9月立法會選舉的參選人遭選舉主任以鼓吹港獨、並無真誠擁護《基本法》為由,宣布他們的參選人提名無效。選舉主任的決定是否存在法理基礎,不少論者已作出討論,筆者毋須再費唇舌,可是事件背後反映香港作為公民社會的一大隱憂,筆者對此實是更為擔憂。
由身為公務員,理應政治中立的選舉主任與理應只按法例行事的律政司聯手作出政治決定,以政治主張為由踢走參選人, 此舉等同直接剝奪公民根據《基本法》享有的被選舉權,同時也剝奪一眾選民的選擇,這完全是直接衝擊港人一直珍視的核心價值,可惜港人對事件的反應實在異常冷淡,彷彿這只是小菜一碟而已。
筆者察覺在今次事件中,不少港人似乎捉錯用神,純粹把事件理解為特區政府甚或背後的中共政權對港獨思潮的強力打壓,就連由香港民族黨和其他被「叮走」的參選人發起的集會,傳媒也定性為「香港至今最大型的支持港獨集會」,卻忽略不少集會參與者都是衝着選舉主任明顯屬「人治」的舉措而前赴集會以表達不滿。這一點正是筆者最為憂心的。
筆者所以憂心的是,如果事件的焦點慢慢由特區政府的人治行為轉移到港獨思潮本身的話,反對港獨的絕大部分港人便會傾向產生一種事不關己的心態,漸漸接受今次事件只會影響那些仍屬少數、屬激進的港獨主張者,反正較務實、較溫和的非建制派仍能踏上選舉的擂台爭取議席,一切仍然如常運作。倘若如此,便正中特區政府的下懷,因為若社會對今次明顯的政治篩選不予反彈,這種政治篩選的伎倆便會成為先例,日後若中央以至特區政府要進一步「赤化」香港時,這先例便會成為常態,將來可能「叮走」的是,今天的所謂溫和或務實的非建制力量。
誠然香港今天並無獨立的本錢,早前公布的民調亦指僅有數個百分點的受訪者認為香港在可見將來有獨立的條件,就連一眾港獨派也不得不承認現時的港獨主張只停留在論述階段;相反,中共政權及其在港的代理人已明刀明槍地打壓香港的公民社會,蠶食港人的基本權利和核心價值,這是當前香港社會更須全力捍衞的防線。
依筆者愚見,律政司聯同選管會透過選舉主任的任意篩選立法會選舉參選人,其殺傷力與直接引發雨傘運動的人大「8.31決定」是在伯仲之間,因兩者同樣是為了剝奪港人的基本權利和選擇,同是表達對香港公民社會的不信任,都是否定港人可以透過獨立思考為香港社會選擇最適合的管治者。可是,今天社會對事件的反應確是存在天壤之別;此情此景,怎叫筆者毋須擔憂?究竟是港人感覺不到事件的嚴重性,還是港人對公民社會根本不感興趣?
一切明眼人,包括中共和港獨派,都深知港獨一時三刻之間,都不可能是香港社會的主流思想,甚至看不到有任何人願意為了追求港獨而甘願賠上性命或發動武裝革命,因此大家都心裏明白,港獨思潮的高低反映的是香港社會對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的不滿程度,半點也動不了中共這個黨國體制的主權分毫。中共最重視的是香港會否建立起一個令她難以全面控制、甚至將之「赤化」的公民社會,須知道,公民社會這個早已納入「七不講」範疇的概念,永遠是中共的夢魘,她怎能對此坐視不理?
所以,要擋住「赤化」,要捍衞「一國兩制」,最重要的是堅固香港的公民社會。在大是大非之前、在公民社會的基本原則之前、在自由和人權之前,我們要看重的絕對不是一門一派的政治主張,而是香港公民社會的生死存亡。因此,我們必須反對特區政府和選管會的人治決定到底,甚至要拿出當天反對「8.31」的決心,向香港的管治階層發出清晰的訊息。香港人,行動的時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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