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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5日

練乙錚

全城聚焦港獨 雞蛋滲進高牆

梁天琦等一代佔運人參選立會,西環押着特府發功,由選管會出面要求參選人簽署「反獨確認書」,力阻本民前及一眾離心主義問政團體透過取得選票入局。這一招看似凌厲進取,實質上卻是一種守勢:兵臨城下,一股「理應」不成氣候的政治力量已然逼得政權採取前所未有的防禦措施,試圖使出法外(extra legal)手段直接剔除對手。士急馬行田,未嘗不可以止住這一波分離主義攻勢,但是由於手法太卑劣,高牆就算擋得住雞蛋,人心也會逐漸偏向雞蛋那邊;「五十年不變」之後,人們會記得港獨是怎樣煉成的。

法外打壓v法理港獨

香港獨立的主張,不可能在《基本法》生效的情況之下成為事實,這點是無可置疑的;不必勞煩解放軍動武制止,絕大多數重視法治的香港人,也會因為「獨立」在現行體制之下沒有清晰法理基礎而不予支持。反過來說,假若香港像蘇格蘭那樣,有一條合法通往獨立之路的話,搞一次正式的公投,Hexit的支持者絕對不會少;便是各色中華主義人,很多也會認為一個獨立的「中華香港」,優於一個中門大開日漸與「一國」融合的「兩制」。因此,香港今天的「獨」與「不獨」,不賴於情與理,而只繫於一個「法」字。

這就是為什麼迄今為止的所有分離主義思想——無論歸英派、歸台派、城邦派、永續派、自決派、獨立派,說法或是直指2047,或是以修改《基本法》為前提——貿然尋求馬上脫離現有框架、今天明天就另起爐灶割地分治的具體主張,根本上不存在。香港眾志的黃之鋒、羅冠聰等人談的是「2047二次前途問題公投」;自決派當中傾向獨立的年輕人如游蕙禎、梁天琦等,強調的是香港人「法律上都有討論2047後香港前途的自由」。由此可見,法理上而言,上述各派的自決言論和分離主義主張,是與擁護現存《基本法》及効忠今天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要求沒有牴觸的【註1】。

上述兩種合法的、有清楚界定的先決條件或前提的獨立主張,我們不妨稱之為「法理港獨」。法理港獨除了合法,更重要的是對現政權(包括特區和北京政權)都沒有即時的危害性,因為所主張的獨立行為,都是在2047年及後、或者是《基本法》作了充分修改之後的事,劉兆佳等人指他們危害「國家安全」,無疑是三分顏色上大紅。

當然,適合作為法理港獨先決條件的,不止上述兩個,筆者就曾經指出其他四個,包括:一、「國祚盡時的港獨」:類似清末的各省獨立、聯省自治,或網上說的「支爆港獨」——支那內爆時的港獨(後者太不給北京顏面,不是好叫法);二、「雙贏港獨」:這裏的先決條件是設計出一種北京也會受益且欣然接受的港獨(那無疑很困難,但政治就是「不可能的藝術」,況且凡人皆理性,遠禍害而趨利益);三、「研究型港獨」:以嚴格的學術態度正反面研究和論述港獨;四、「『要項違約』之下的港獨」:《基本法》是北京和港人之間的一個契約,北京若在重要事項上違約,整個契約便失效,實踐港獨於是不違法(這是「你不仁、我不義」情況下的港獨,最為不理想)【註2】。

綜合而言,與提倡並實踐馬上的、無條件的可能違法的港獨不同,上述六種情況/先決條件底下的港獨,都不違法(或者無法可違);闡釋乃至鼓吹這六種條件港獨,當然也是合法的。這就是法理港獨的要義。法理港獨的嚴格實踐者如果被當局起訴,打官司一定贏,那是簡單邏輯,除非香港連司法制度也整個給河蟹了。

由於法理港獨是合法的,既清晰且文明,當局如果要打壓,用的惟有是骯髒的法外打壓。如果特府透過選管會搞參選確認書,企圖篩走主張法理港獨的參選人的話,就是一種典型的法外打壓了。《基本法》如同所有文明世界的憲法一樣,都包含完備的修改辦法,這意味《基本法》條文不一定是永恒真理,任何原則章節字眼,在某些情況底下都是可以修改的,反對現存的某些部分並提出修改意見,本身並不違法。有些官員(包括林鄭月娥)以為拿「大是大非」為幌子,便可以繞過法治,把一些合法的行為說成非法,那是對法治的粗暴破壞。大家記得,大陸搞「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過程中數不清的反人類暴行,都是在「大是大非」的幌子、棍子之下發生的。

法治就是法治,之下的是與非,哪有聽說過因為官員說是大,便小也變大,說小,便大也變小,非變成是、是變成非的呢?法理港獨很普通、很卑微,不誇張更不囂張,不過是一種合法的言論和行為而已;如果有人因為實踐了而遭受權力打壓,這只能證明權力不義。

有人會問:在香港談法理港獨,不是跟民進黨在台灣搞「法理台獨」一樣嗎?不是的。法理台獨是在符合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的規條(包括修憲規條)之下進行的台獨,與大陸的憲法必然有牴觸,是一種兩個憲法之間的矛盾,大陸為此而大動肝火甚至大動干戈,雖然是壞事,但從大陸本身的憲法觀點看,起碼還是「講得通」的。但是,上面說的法理港獨,卻完全符合「一國」之下的有關法律(《基本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的法律,也是適用於香港的唯一一套中國法律),不是兩套憲法之間的對抗,所包含的、提倡的內容,任何港人都可以反對或支持,不存在權力打壓的空間,如同有人提議修訂「同志平權婚姻法」一樣,儘管有人聽了火冒千丈要口誅筆伐,卻是完全受法律保護的;北京要打壓法理港獨,本身就違反了自己的法律。在這個關鍵之處,法理港獨與法理台獨迥然有異!

港人愛國:實況還是誤解?

為什麼九七之後十多二十年之際,香港出現一股分離主義思潮,起初不少人還認為是微不足道不成氣候的,但沒幾年就表現了強大的生命力,以致當權者不得不冒着公然違反法治的指摘而揮大棍打擊之,欲置之死地而後快?坊間對此有兩個解釋,一個是官方的,一個是傳統泛民的。

官方的最一般公開說法,認為大多數港人是「愛國的」,不穩定因素如分離主義思潮在香港蔓延,是美英等敵國為抑制中國崛起,收買一小撮壞分子誤導大多數不明真相的市民的結果。其真正的、半公開的想法,則與此有一個分別,說的是:大多數港人的「殖民奴性」很重,基本上心底裏不愛國、未回歸,所以外國勢力才有機可乘(按後者思路,香港的人心問題主要不能靠宣傳教育去解決,而必須有其他兩手準備,一是防範於未然,一是在關鍵時刻下重手,違法與動武亦在所不惜)。

傳統泛民的說法,則認為大多數港人在不同程度、某種意義而言都是愛國的,發展到今天的這個田地,乃是三任特區政府多行不義、加上北京愈來愈肆意破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承諾的結果(按這個思路,只要京港統治集團痛改前非,香港還是可以回到愛國正路上的)。

兩個說法都包含若干錯誤的元素。不過,關於港人到底有多「愛國」,北京那真正的、半公開的想法,筆者認為比傳統泛民的估計更接近真實。舉一個新鮮熱辣的事例,或可作為旁徵。

1970年,日中戰爭完結後的第25年,中日之間發生了釣魚台主權衝突,在美歐引起了保衞釣魚台運動,影響了香港,直接帶動了1970-76年之間的以「認中關社」為旗幟的香港學運。這個首先在美歐各國的港、台留學生當中興起的愛國運動,的確有點波瀾壯闊的氣勢,但是論人數比例,整個運動不過是佔了當時當地的華人裏的極少數,儘管它造就了一批真正的愛國者,其中有些今天還在社運的崗位上扮演中流砥柱的角色。筆者記得,當時的一個估計是,參與運動的北美華人留學生和學者,只佔總人數的0.5-1%。

相比,本月12日,中國(就包括台灣罷)幾乎輸掉了整個南海上的主權,350萬平方公里的中國「歷史性海域」頓時成為外國戰艦可以自由巡航的公海,島嶼和礁石周圍的海權忽然消失了99%,損失比釣魚台事件中失去的大不知多少萬倍。當年保釣運動的一個矛頭,直指當時的中華民國外交部長周書楷,駐美大使沈劍虹更成為保釣示威者的眾矢之的。可是,南海仲裁之後,海內外的香港人儘管消息很靈通,有互聯網的關係,知道南海內情的人比當年知道釣魚台的恐怕多得多,但無論運動中人還是一般市民,這次卻絕大多數渾然無覺。對領土領海的態度,應該是不受政黨政治影響的,但這次因文化歷史山川河嶽等最根本因素而愛國的香港人,看來不多。或者,應該有另一種論述。

愛國心力的諧振子模型

自古以來,在香港這片土地上的島民邊民,根本就是對中原發生的事不太有興趣的旁觀者;滿清的統治並不見得對他們很有益,割讓給英國之後,雖然淪為二等人,但在大清統治之下,不是滿族的,不都是二等人嗎?何況英治之下還有各種實際好處。不過,後來的幾件歷史大事,的確增強了香港人的愛國心,這包括抗日戰爭香港淪陷,1949年、62年、70年代幾批大陸人的南來,八九天安門事件,還有零零星星的比較小的事件例如零八京奧、汶川地震等,都帶動了港人的愛國熱情。但是,這些事件的震盪一過去,幾個半衰期之後,影響便歸零,香港人的那份旁觀者愛國感,回復到原來甚低的長期歷史水平。這樣看歷史,當然是用了古典力學裏的「受隨機外力所驅的阻尼諧振子模型」(stochastically driven damped harmonic oscillator model)。

歸根究柢,島民邊民更關心的,好歹是自己的那份生活方式、風俗和宗教信仰。這不僅是原住民、蜑家人如此,便是不少南來人,一兩代之後便急速同化,開始用島民邊民的眼光看自己看北方。這恐怕才是「自然獨」的歷史根源,比一般以為的久遠得多。

在古代,島民邊民的文化經濟不如中原人,對中原的態度尚且如此;到近代(特別是上世紀五十至九十年代),文化經濟發展水平剛好倒過來了,而且差距非常大,那就更不消說。到了這十幾年,香港再次翻轉,這次主要是政治上的;本地人眼看要給落後的中原文化經濟人統治了,反響當然非常大。導致八九愛國震盪的外力衰竭、香港人的愛國感回復到甚低的長期歷史水平之後,逼着與北方融合的外力遽然而至;香港這個以「久遠自然獨」為基調的諧振子於是產生強大的排拒、離心運動,乃是自然不過,北方人卻大惑不解。

從模型的角度看,傳統泛民以個別事件例如八九民運期間百萬人上街推導出的「港人大多數愛國」的論述,很可能包含了一種偏差。那個運動裏的領導固然愛國(應該是屬於保釣那一屆的),但群眾參與的意識和潛意識動機卻未必一致,甚至可能是相反的。至於京港當權派的看法,認為香港人基本上不愛國是對的,卻找錯了主因,沒看到「久遠自然獨」的一面,誇大了英國殖民統治的奴化作用。

大陸「確認書」文化搬到香港

遠的不說,就看佔運以來港台演藝界裏頭發生的事。在香港,何韻詩、黃秋生等,因為同情社運,受到大陸的嚴重打壓,事業受影響。在台灣,周子瑜因「國旗事件」受無情對待;近期更有戴立忍被指為台獨,失去電影合約。那些都是中共瞄準藝人的飯碗,要求他們在政治上就範,低頭効忠「祖國」。本周因立法會選舉而出現的確認要求,則是赤裸裸的政治壓迫,再不需要什麼「賺中國人的錢、還在中國人的背上砍一刀」之類的說法(那到底是一個打壓「理由」),而是要打你就打你。

這些打壓,可能都有一定的阻嚇作用,產生一時的「成績」,但副作用卻往往意想不到。在台灣,大陸對藝人的打壓幫助民進黨在年初雙料選舉中大勝,獲得了完全執政權。在香港,藝人本來並不政治性,他們的粉絲更絕少有什麼仇共傾向,很多卻都因為替自己的偶像感到不平而恨上共產黨、梁振英。這些影響,多少會在9月的選舉中呈現,但更重要的,可能是更厲害地鼓動了港獨思潮。選管會出手「排獨」,不智地「確認」了港獨的廣泛存在。這是中共繼藏、疆、蒙、台之後,要直接用政治權力打壓的第五獨,在祖國的周邊上,自我完成了一整個包圍圈。

練乙錚  特約評論員

註1:香港眾志的網址在:https://www.facebook.com/demosisto/;梁天琦的在https://www.facebook.com/leungtinkei/

註2:有關的文章可參看:http://www.mingjingnews.com/MIB/blog/blog_contents.aspx?ID=000003200000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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