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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4日

何民傑

全民養老金勢引尋租遊戲

香港退休保障制度由回歸前展開討論, 至去年扶貧委員會在諮詢文件提出「不論貧富派錢方案」和「設資產審查方案」;在過去半年的諮詢論壇,筆者也有親身參與其中,不少發言支持應即時派錢的人,都是以學者提出的「全民養老金方案」(「養老金方案」)作基礎,可說是現時支持「不論貧富」方向的最嚴謹建議方案。但究竟這「養老金方案」有多精確?內容又是否普通市民可以接受?

不願與眾同享大鑊飯

「養老金方案」聲稱可即時向全港65歲以上長者每月派發3500元,根據他們在報章發表的聲明和網上資料,他們認為只要政府撥出1000億元,加上所有打工仔的強積金一半供款撥入養老金,以及徵收大企業額外利得稅,全民養老金便可持續運作。

科大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雷鼎鳴教授於5月31日在本報發表〈為何全民養老金學者方案不可行〉一文,已詳盡分析「養老金方案」在數據計算的基礎上出了問題,包括假設未來50年工資和企業利潤不變,以及長者原有福利開支與政府推算的有巨大差異,最快到2029年便會入不敷支,更有可能令港人負上3.5萬億元債項(詳情可參考「雷文」)。

為進一步了解市民對「養老金方案」的接受程度,107動力日前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進行「退休保障意見調查」,於6月初成功訪問536名18歲或以上的市民。

調查結果發現,47%受訪者認為退休保障制度應朝向「不論貧富」方向發展;45%受訪者認為應朝向「有經濟需要」方向,可見經過多場退保諮詢後,市民對退保的取態仍未達成共識。就「養老金方案」建議把現時全港勞動人口強積金的每月一半供款轉至一個全民養老金的資金池,以發放予所有長者。對於這個建議,有近一半受訪者(47%)反對,只有三成受訪者贊成。

「養老金方案」建議把打工仔的強積金一半供款由屬個人擁有,轉為大鑊飯式養老金。不過,強積金如何不濟,也屬個人資產,為何要「與眾同享」?倘若要根本改革強積金制度,也必須由所有打工仔以公投方式決定才可。

筆者也發現,只要比較第一條和第二條問題,支持「不論貧富方案」的人數比同意「養老金方案」抽起強積金的人數少10幾個百分點,而支持「設審查方案」的人數與反對抽取強積金的人數相若;這反映就算原則上同意「不論貧富方案」的人,到討論「養老金方案」融資建議時,都會改變立場。

此外,「養老金方案」亦建議政府只須透過增加利得稅(不用增加薪俸稅和開徵銷售稅)去應付「養老金方案」的開支。結果有超過六成受訪者(61%)認為政府不會接受學者這個只增加利得稅而不增加薪俸稅和開徵銷售稅的建議;認為政府會接受「養老金方案」建議的受訪者則只有兩成(20%)。

這結果也不難理解,未有落實雙普選之前,由小圈子產生的選舉委員會與大財團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實在令人難以相信政府只會增加針對大企業的利得稅而不增加薪俸稅和開徵銷售稅去應付「養老金方案」的開支。

受訪者就實施「養老金方案」可能會吸引內地長者申請單程證來香港以享有這個福利的看法上,超過一半受訪者(57%)擔心真會出現這種情況。事實上,過去5年(2011至15年),每年平均有500多名65歲或以上內地長者持單程證來港定居;同期,每年也有超過2000名55至64歲內地人士來港定居【註1】。

血汗錢如入江河

我們認為,長者人人月月有錢收,這麼吸引的福利,將會引發「尋租遊戲」(Rent-seeking),引發新移民長者來港潮,因單程證並非由港府批核,如一名長者由取得單程證到去世,期間便可領取數以10萬元計的養老金,有人將不擇手段換取加快批證,也有本來毋須來港的長者申請單程證,甚至大陸長者領了身份證後再回大陸定居;最後,香港納稅人的血汗錢便如入長江黃河。

香港人口老化的趨勢不斷加劇,預計65歲或以上長者佔整體人口的比例將由2014年的15%(107萬人),增至2034年的30%(228萬人)【註2】。人人老來有錢收,會不會變相鼓勵個人不作退休準備?子女也有藉口不照料父母?在勞動人口不斷收窄的趨勢下,納稅人為交稅而活、為供養別人雙親而活,更難儲蓄,不利為年老退休生活計劃,這豈非好心做壞事,鼓勵市民不為將來打算,扶貧變造貧?

再者,扶貧委員會諮詢文件中指出,「不論貧富退休保障方案」至2064年的整體開支新增23950億港元,每年平均新增開支479億港元,政府推算結構性財赤將於2023至24年出現;而政府財政儲備亦於2033至34年耗盡【註3】。為支付新增開支,政府會設法加稅或開徵新稅項來填補,而承擔政府種下的惡果又是納稅人。庫房若干年後,連年入不敷出,今天建議的退休保障,誰能寫包單我們老來還可獲得保障?

如果預知政策會加快財赤危機和可能引發加稅或開徵新稅項,那麼刀已懸在納稅人頭上,隨時準備劈下。福利是對有需要的弱勢社群施以援手,並非不論貧富,半山富豪、移民港人、長俸高官,月月有錢收,「養老金方案」並不可行。

何民傑  107動力召集人

註1:民政事務總署及入境事務處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統計數字(2016年第一季)。

註2:《退休保障前路共建》諮詢文件,扶貧委員會。

註3:見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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