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8日
由「佔中」開始,香港人就被說成分為藍絲帶與黃絲帶兩個陣營,而藍黃之間更被塑造成對立的陣營。最近聽到田北俊描述自己是六成藍四成黃,我覺得這論述可以更精準地把藍黃之間的關係講出來。
藍與黃代表着兩套價值觀,但每一個香港人其實是同時擁有藍與黃的特質,各人之間的不同只是藍有多少、黃有多少而已,藍多於黃的就是藍絲帶,黃多於藍就是黃絲帶,但藍裏也是有黃,黃裏亦是有藍的。即使是深藍,他們可能是八九成藍,但總還有一兩成黃;深黃即使是有八九成黃,但也都還有一兩成藍。但藍代表了什麼價值呢?黃又會代表什麼價值呢?我想大概有五對價值可以讓我們更深去認識藍黃共同體。
一、社會秩序與個人權利
藍會較看重維持社會秩序,黃則較看重保護個人權利。不是說藍漠視個人權利,只是當兩者有衝突時,他們會接受個人權利可受到多一些限制,以確保社會秩序不受擾亂。也不是說黃會認為不用有社會秩序,而只是他們認為社會秩序的作用就是要確保大家都能享有最大範圍的個人權利。因此,藍黃之分,不在於藍只講社會秩序,黃只講個人權利,而是各自的比重不同,即使是同一陣營內,雖都是較強調社會秩序或個人權利,但比重亦可以有輕重之分。
二、經濟發展與公平分配
藍會較看重經濟發展,黃則較看重資源公平分配。不是說藍不支持為社會弱勢群體設置安全網,但他們較擔心太多的福利會減低人們努力工作的動力,減弱經濟動力,也怕太多公共開支放在社會福利,使營商環境更艱難。黃也不是要求均富,而是要令弱勢群體能有尊嚴地生活,且這是他們與生俱來的權利,當受尊重而不是接受施捨。因此,藍未必同意加直接稅,而黃卻認為應該向富有的階層累進徵稅及政府在公共支出上應有更大承擔。
三、順服權威與批判思考
藍會認為市民對當權或執政的官員要有更多順服,黃則對權力抱持更強的懷疑和批判的態度。不是說藍是完全信任管治者,只是不希望管治權力受過多的掣肘,妨礙有效施政。黃也不會說不需政府,只是認為權力如不受充分的制衡,出現濫用權力的機會就會大增。因此,藍黃皆擁護司法獨立及立法制衡,但對制衡的力度應有多大、制衡的程序是否有受濫用,卻有不同判斷。
四、特別處理與平等對待
藍認為對社會特別有貢獻的,他們應該受到特別的對待,黃卻不能接受任何特別的安排,因這違反公平的原則。不是說藍要讓這些有特別貢獻的人享有特權,而是相信為他們設立的特別安排,可以讓他們更有效地貢獻社會,對社會整體是更有利。也不是說黃不認為一些社會精英能對社會有很大貢獻,但正因精英們已擁有一定的社會優勢,所以更加不應、也毋須為他們設立特別的安排,精英們也能對社會產生好的影響。藍因此認為功能界別選舉可以保留,但黃則支持要取消功能界別選舉。
五、循序漸進與尋求突破
藍認為社會改變包括民主改革都應循序漸進,但黃認為香港須即時引入根本的社會改革。藍也會認同香港是須作改變的,但不認為香港的情況適合急速的改變,且他們覺得香港的現狀還未惡劣至不立即進行大變就會出現崩潰,並相信有序的改革,能成功帶來改變的機會是較大。黃也不是說改革毋須有計劃地按步驟去進行,只是認為香港的局面已是極差,若不即時引入根本的改革,香港將優勢不再,且港人也可能失去本身的身份認同。他們相信真正的改變始於求變的決心。
因此,藍能接受政府提出的「袋住先」政改方案,但黃卻認為那並不是「真普選」,故難以接受。
當我們明白藍與黃並非完全對立的價值觀,每個人其實都或多或少擁抱着兩套價值觀內的不同價值,那麼要促使藍營與黃營為香港未來之路應如何走尋求共識,也不是不可能的。但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先內省、後外觀,更深去掌握為自己與其他人之間的異同,並以共通之處為起點,去進一步了解其他人的想法。長遠去看,共識還是有可能構建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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