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9日
醫委會一直予人的印象是醫醫相衞,每當處理醫療事故投訴時,總是曠日持久,因此有聲音認為必須加入更多業外委員,平衡會內意見。政府於是提出《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下稱「草案」),建議特首除現時可委任4名業外委員之外,還可委任多4名業外委員,以示加強民間代表。
不過,醫學界反對增加特首委任權力的建議。醫學界一直堅持委任與選任的委員人數,比例必須一比一,雖然今次政府修訂建議以示回應醫學界的訴求,但醫生對此並不收貨,而且對日後如何選出醫生代表亦意見紛紜,看來要化解業內矛盾,仍然障礙重重。
至於泛民主派也汲取港大校委會的教訓, 明白特首隨時有權用盡,若增加政府委任委員的數目,即是增加政府對醫委會的操控權力。正當立法會審議「草案」進入膠着狀態之時,政府提出修訂方案,建議除添加4名業外委員之外,亦把原本由醫專提名、特首委任的2名委員,改由醫專會董選出,令委任與選舉產生的委員數目同樣為16人。
不過,有醫生(尤其是年輕醫生)認為,醫專會董只得20多人,由他們選出委員,同樣是一場小圈子遊戲,與由特首委任的分別不大;他們反建議這2席應由醫生一人一票選出,或至少由專科醫生選出。醫學界內當然也有不同意見,例如西醫工會指他們應有代表性;有意見認為包括醫學會會董互選的7席,也應開放予所有醫生一人一票產生。
眼見意見愈來愈分歧,據聞現任醫學會會長史泰祖提議,以公投方式,讓醫生決定如何產生醫學會在醫委會內的代表,希望可以解決分歧,團結業界。不過,醫學會會董的和議者不多,支持者除了史泰祖之外,便只得小貓三兩隻。故此,期望透過「公投」化解業界矛盾,同樣說易行難,隨時就應否有「公投」一事,也可拗足一年半載。
總言之,政府今次提出增加醫委會的業外委員,猶如捅了蜜蜂窩。至於醫委會如何改革、 如何在醫學界與公眾之間取得平衡,問題已愈說愈多。且看救人的醫者能否治好醫委會的「病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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