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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8日

林行止 林行止專欄

「槍管」難阻槍殺 治本在回歸理性

一、

美國槍擊事件時有所見(現場即時傳送的圖像無遠弗屆,「所聞」應改為「所見」),許多無辜民眾特別是學子被濫殺,舉世震驚,令人悲憤。統計數字顯示,在發達國家中,「大屠殺」(Mass Shooting,定義為在一次槍擊案中有四人以上被殺〔是否包括犯案的槍手,仍在爭議中〕)的次數及傷亡人數,以美國為最;二○一三年(最新數據)美國每百萬人中被槍殺的有一百零六點四人,英國(二○一一年的數字)只有二點三人。可見槍殺事件在美國的嚴重性。

對於這種現象,一般論者的看法是美國人擁有「太多」槍械。一九九八年美國人口二億七千一百四十餘萬,其中約八千萬人一共擁有二億三千多萬支槍,至二○一四年,美國人口約為三億二千萬,民間擁有槍支的總數在二億七千萬左右(當中約一億支手槍),雖然擁有槍支的人數增至八千五百萬水平,那意味不少人(家庭)藏有多槍;籠統而言,可說每名成年美國人都有槍。從另一層面看,去年美國人口只佔世界人口總數百分之四點四三,卻擁有全球私人槍械的百分之四十二。不論從哪一角度衡量,美國都是「民間擁有槍械最多的國家」!

民間藏槍多是槍殺案多的「元兇」?相信一般人都會給予正面答案,即在兩者之間畫上等號;禁止民間藏槍之議由是而興。去周六(五日)《紐約時報》自一九二○年以來再次把「社論」刊於第一版,題為〈杜絕美國的槍禍〉(End the Gun Epidemic in America),便是鼓吹這種主張。它舉出若干槍擊事件遠遠低於美國的國家,都是禁止民間擁有槍械,這雖是事實卻稍嫌說服力不足,「社論」因而認為可從禁止某種槍械(如改良的來福槍)及子彈做起,看看成效後再檢討;「社論」的主張可說甚溫和,但已招惹極右派的猛力抨擊。去周日晚(美國東部時間)奧巴馬總統在白宮發表致國民電視演說,除證實加州聖貝納迪諾(San Bernardino)槍擊案與「伊斯蘭恐怖組織」有關,還提議收緊入境條件及強化槍械管制,料必會遭極右派強力反對。

筆者認為該「社論」唯一一點能起積極作用的說法是,目前正值競爭兩黨總統候選人提名白熱化的時候,在因多起槍擊案令民怨民憤甚大之際,以對出售槍械設限作為競選政綱,有一定吸票力。不過,此說雖合情理,卻不是所有競逐者會聽從,道理很簡單,因為經濟學家近二十年前已以強有力的數據,指出「以槍制槍罪案大減」。此種有數據支持的論調,指出有如不同陣營國家都「全副武裝」、彼此均裝上「核子牙」,結果大家不敢動手,令天下太平。這種「論證」不無道理,有個時期筆者亦深然斯說;不過,國家都由理性的當政者做決策,而且會受國會牽制;即使是全權領袖,其智囊亦多為理性人,他們思前想後,若非有同歸於盡之思,不會「先發制人」,因此冷戰期三數十年,世界無大戰。然而,擁有槍械的可能是狂人(其合法購進槍械時是正常人,但日後可能「發神經」),亦可能理性人一時受刺激做出非理性行為,因此釀成禍事……。無論如何,在此問題上,國家與個人不可同日而語,換句話說,讓人民自由擁有槍械不等於會帶來更多槍殺事件,即在多槍與多殺之間不能畫上等號!

二、

「傳統智慧」尤其是看慣荷里活西部牛仔電影的人,莫不以為美國人向來以擁槍為樂,但學者的考證,包括研究無數死者遺物清單,顯示實情並不如此;在一七六五年至一七九○年的遺物清單中,只有百分之十五列有槍械,而在麻省──美國兩大生產槍械(當時均為國營事業)的州份之一──一八四○年只有百分之十一的人擁有槍械。從上面這些簡單的數字,看出在十八和十九世紀,美國人擁有槍械絕不普及,這種情況的形成,除了人們感到沒有擁有槍械防身的需要亦即民風純樸治安不錯之外,主要是當時的槍械大部分從歐洲進口,售價較貴,非一般人負擔得起(當年一支來福槍價格約為農夫一年收入),而且保養、維修不易,因為當時鋼的質素較差,槍管容易生銹,非一般受薪者及農民所能「照顧」;除了這些,槍械生產量小,只有少數地方有售,亦成為暢銷的障礙。

美國槍械泛濫,始於內戰及其後的工業化,不過,最重要的是一八三六年第一家私營槍械製造廠開業,這便是著名的高爾特(Colt)槍械廠(於一九八八年三月以六億六千萬美元「私有化」)。該廠可說靠發戰爭財起家,在一八六二至一八六五年南北戰爭期內,它向「北軍」和「南軍」賣出數以萬計槍械,包括近三十九萬支左輪,而工廠產量愈大規模經濟效益愈大,槍械的成本大幅下降,令大多數人有財力武裝自己。在內戰結束的一八六五年,高爾特已成為自動手槍的代名詞,其時售價十七美元,約為勞工兩個月薪金。

令自動手槍風行全國的功臣,當然是左輪的發明者高爾特(Samuel Colt, 1814-1862)本人,他是個天生的宣傳家,絕不放棄任何可以拓展業務的機會,他把他的左輪定名為「和事老」(Peacemaker),直至現在,人們擁有槍械的目的正是為了安寧,槍械仍在扮演「和事老」角色。

高爾特的「和事老」一出,由於價錢「合理」,人人負擔得起,漸漸形成買槍防身才不會被人欺侮的潮流。不僅高爾特廠生意滔滔,槍械款式多樣化,在市場需求急增之下,槍械廠的成立如雨後春筍,更重要的是,它們於一八七一年成立了「全國來福槍協會」(NRA),它慢慢演變為強力的游說團體──說服議員通過人民可以合法擁槍自衞的法案──終於造成今日美國人人手不止一槍的局面!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甘迺迪總統在達拉斯被暗殺後,美國醞釀槍械管制。由於擁有槍械是求平安、保家園的象徵,這種美國的「槍械文化」(Gun Culture),早已深入民間,而擁有槍械是美國人的基本人權,贊成和反對雙方因此有長期的激辯,國會最後在一九六八年才通過折衷法例,禁止郵購槍械(因為甘迺迪暗殺者所用的來福槍是通過郵購購得),店面「直銷」仍不受限制;在醞釀立法期間,NRA發揮了有效的影響力,使它漸漸演變為勢力龐大的社團,一九八○年第一次涉足政治事務,出錢出力,支持列根競選。列根連任後的一九八六年,一九六八年槍械管制法案被國會推翻。在美國立法史上,這種事件並不多見!

近月多宗槍擊案,令「槍管」之聲響徹雲霄,不過,以「槍械文化」在美國根深柢固的「傳統」,看來完全禁止民間購槍藏槍的法例不易提出遑論為國會通過!

三、

被佛利民稱為「極少數對爭議性公共政策具辨識力」(Perceptive analayst)的經濟學者(曾在包括芝大的多間名大學任教)駱德,一九九八年出版的《槍械愈普及罪案愈少》(John Lott: More Guns, Less Crime- Understand Crime and Gun Control Laws),其論點迄今仍被反禁槍的右傾分子援用。一句話,駱德的研究顯示人民可以自由購買即合法擁有槍械,彼此拔槍互轟只是極少數(這種情況只出現於西部牛仔片),更普遍之象是,有槍者怕遭報復、還擊,不敢隨便用槍。這種「以槍制槍」說,看似荒謬,其實很合邏輯,因為反擊的威懾力對有意持槍行兇者極具阻嚇作用。如果人人有槍(現實上不一定如此,但持槍合法化很易令人有此聯想),意味持槍者意圖作奸犯科風險大增,其犯案可能性相應下降。這種解讀很具說服力。因此,駱德以此結論,作為這本至今已數度再刷著作的書名。作為經濟學者,駱德以大量的數據及圖表,清晰地展示了「槍多反而更和平」的事實。換句話說,要減少槍殺事件,修訂過於寬鬆的槍械法,如禁止郵購及禁售「大殺傷力武器」以至有類似「良民證」的人才能購槍,無可厚非,但全面禁止人民擁有槍械,不但有違開國元勳讓人民擁有槍支以保障自由的「誓言」,而且於事(減少持槍作案)無補,因此不宜立法管制人民購槍。事實上,從近年的槍殺案看,設法紓解「文明衝突」和正確詮釋《可蘭經》教義,才是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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