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0日
7月28日是香港大學黑暗的一天!我不敢說是最黑暗,但這一天已經令我們港大校友及關心港大發展的朋友痛心和難過。
有人問,校委會一直運作良好,校友為什麼要挑戰校委會決定,是否反過來干預院校自主?
不能「拖」死腹中
的確,校友們一向不會過問校委會的決定,因為校委會在《香港大學條例》下是最高的權力和決策機關,其決定一直按既有程序進行,沒有人需要挑戰它的權威;但是,今次校委會在副校長任命一事沒按常規處理,乖離傳統,一拖再拖,既不確認也不否決物色委員會經全球招聘的任命建議,最後還竟以「等待尚未應聘的首席副校長」這個違反常識的荒謬理由繼續拖延,破壞其管治權威,違反了程序公義。
若連同事件發展期間建制傳媒對傳聞中的候選人密集攻擊、特首企圖干預人事任命的傳聞一併來看,不能不讓人深深感受到一隻可怕的政治之手正在伸向港大。
因此,校友要求校委會回歸正軌,根據既定的任命程序和行事習慣,盡快處理任命,要不確認、要不提供具體理由否決,總之不要讓任命「拖」死腹中。這才是將政治干預遠離港大及其他高等院校、讓學術歸學術、政治歸政治的正本清源做法。
又有人問,校委會是最高權力機構, 校友是舊生,他們的行動不是校外人干預學校嗎?
校友是港大法定成員
抱有這種說法的人,可能並不認識港大的法律組成成分。根據規程,大學的成員除了現職教職員和學生,還包括畢業生,因此,沒有權力的畢業生向母校最高權力決策機關進言,名正言順;加上港大是公帑資助院校,公眾作為持份者向校委會反映意見,要求重新審視錯誤決定,撥亂反正,也是正常不過的。
可惜,當天的決定確實令人心碎和憤怒!
根據報章報道,校委會中投反對票的委員有12位,他們無視1536位校友、909位支持者及21個聯署團體的心聲,維持錯誤的決定,躲在保密制的布幔後,不肯交代投票理據,而且有的囂張、有的逍遙、有的不發一言,濫用了社會賦予他們的權力,辜負了校友對他們的期望,讓公眾對本來是莊嚴的校委會信任不再,嚴重損害港大作為香港高等學府的聲譽,百年積聚的港大可能從此萬劫不復。
更甚者,這種趨勢更可能伸延至本港所有專上院校,《基本法》賦予的各類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並享有學術自由也受影響。
根據《香港大學條例》,所有港大學位畢業的學生,均屬「港大畢業生議會」成員。我們根據會章,已經向現任議會提出召開緊急大會,希望校友們通過主要決議:
(一)校委會確認物色委員會的副校長任命推薦,否則需提供合理書面解釋;
(二)需要修訂特首作為大學校監的角色,否則校監只應具禮儀形式;
(三)通過向李國章教授作為校委會成員的不信任票。
校訓教導「堅持下去」
港大校訓是「明德格物」,出於「四書」中的《大學》。《大學》開宗明義說:「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又說:「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校訓賦予我們畢業生需具光明皎潔的德性,窮究事物原理的毅力,繼續勇敢堅持下去。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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