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0日
香港的「書店事件」,引發港人的「618遊行」,參加者數千人,有不少大中學生。遊行者呼籲捍衞香港的言論自由、人身自由。
一連串的上街遊行,突顯港陸糾結日趨複雜,許多港人對「一國兩制」的前景有焦慮感。
港陸糾結的加深,是因為北京政局左轉衍生亞文革(毛文革的局部回潮),在官方「敢(強)亮劍,震懾力」的執政觀之下,香港面對加快陸化(大陸化、紅色化、赤化)的壓力,兩制邊界被衝擊,司法獨立受到一些政治干擾,港人的人身自由保障變得脆弱。
依據香港《基本法》,港陸之間既有「一國屋簷」,亦有兩制邊界。其涵義,首先是行政管轄區的邊界與兩制差異。北京官方公布《基本法》時,同時公布香港特區「行政區圖」(刊官方的《人民日報》,1997年7月1日第8版)。依據此圖,在羅湖橋以南,是香港特區的自治和司法管轄範圍,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原有制度50年不變;在羅湖橋以北,則實行社會主義,堅持「無產階級專政」。
兩制邊界突顯的制度差異,首先是香港在自由的社會制度之下,實行包含司法獨立的法治;其司法的原則之一,是罪刑法定、無罪推定(《基本法》85條規定「法院獨立進行審判」,87條規定:「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不容政治干擾司法。「一黨領導」的社會,卻遠離真正的法治,未消除「黨在法上」和「權比法大」的舊面貌。
港人維護《基本法》護衞香港家園,着力點在於抗拒兩制邊界模糊化和加快陸化,守護香港的法治和自由制度,尋求人身自由的有效保障,以達致「一國兩制」有可持續發展空間。
許多港人之關注「書店事件」,就在於維護香港的自由。有人從香港被帶走押至浙江寧波調查(當事人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自願回內地」接受調查),許多港人認為這是越境的政治綁架,違背《基本法》,衝擊兩制邊界。被帶走的原因從無官方機構打正招牌向港人交代,只由「駁腳代言者」稱是「出版非法圖書」。
香港居民在香港出版的圖書是否非法,應有人在香港提出訴訟,由香港法院依據香港法律裁定,越境把港人帶走,是違反兩制下的司法管轄權。
香港居民在深圳如有「違法」,當地自有司法管轄權,但必須有實施拘押的適用法律條款,尊重刑訴法規定的司法程序。隨意剝奪人身自由、實施24小時「陪住」的監控,拘押期違背時限,當事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權、申訴權,實際被「凍結」。
這類衝擊兩制邊界的「強亮劍」,令許多港人感受到利劍下的陰影:人身自由受威脅,香港「免於恐懼的自由」或步入「黃昏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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