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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

鍾聞 中國21

「妄議中央」罪名易被濫用

中央早前發布新版的《紀律處分條例》,整理了六類違規行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另外又列入拉幫結派、妄議中央等違紀行為,其中引起外界最大疑慮的是「妄議中央」。

11月2日,新疆紀委宣布《新疆日報》原總編輯趙新尉,因妄議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重大工作方針、決策和決定而被雙開,並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這是紀律處分條例出台後,首宗因言入罪的個案,外界稱之為「妄議第一案」。其實在此之前,已有官員犯上類似的罪名,只是當時還未明確提出「妄議中央」。例如今年10月16日,中紀委通報原河北省委書記周本順立案審查結果時,第一句就是「周本順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

近期,「妄議中央」罪名似有向教育界擴散的跡象,11月11日廣東省紀委通報近期查處的六宗典型案件,其中一宗是指控湛江市嶺南師範學院基礎教育學院英語系副主任梁新生,在2012年至2014年間在微博上發表多篇言論過激的博文,有損黨和國家形象,其後梁新生受到行政撤職處分。

「妄議中央」罪名一出引來很大迴響。什麼叫妄議?什麼叫中央的重大方針、決策?這些都沒有明確的規定。在家裏、工作場所講幾句牢騷算不算?中國的環保、教育、醫療政策算不算重大政策?「妄議中央」不行,妄議地方政府又如何?誰來代表中央?當年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等倒行逆施的行為,不也是假中央之名嗎?

可能反彈太大,中紀委法規室主任馬森述曾特意出來解畫,強調此舉不是扼殺黨內民主,並非不准講不同意見,只是有些人「當面不說、背後亂說」、「會上不說、會後亂說」、「台上不說、台下亂說」。相關官員其後更補充:「有關規定不對非黨員設限」。

然而對於這些補充,外界仍然疑慮重重。由於定義不清晰,不僅很容易被地方政府濫用,一旦擴展至傳媒、教育界也會產生很多流弊,媒體將喪失發揮正常的輿論監督功能,學校作為不同思想交流、辯論的場所亦將喪失。屆時中國的政界、學界、輿論界都噤若寒蟬,毛澤東年代的一言堂現象可能會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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