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2日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昨天開會, 討論綜援補助金及特殊津貼安排。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檢討綜援補助金及特殊津貼的工作,早於去年中已開始整理,承諾今年內將完成檢討。他指出,完成檢討後如需要更改政府系統,最少要9個月,預計最快於2020至2021財政年度可實行經修訂後的安排。
議員促派特津 政府企硬
政府本月起調高長者綜援申領年齡至65歲,令60至64歲新申請健全成人綜援人士,無法享有一系列長者綜援的特殊津貼。昨日會議上,建制派和泛民議員均促請當局在完成檢討前,考慮向兒童和成人綜援受助人發放這類津貼。社福界議員邵家臻及工黨張超雄提出兩項無約束力議案,分別促請當局重訂部分補助金及特別津貼的資格和水平;以及促請當局毋須檢討,立即恢復向健全成人及兒童發放補助金及特別津貼,均獲委員會一致通過。
張超雄在會上質疑,綜援的特別津貼是針對受助人的住屋、健康和就業等基本需要,看不到為何只有高齡長者才受惠。工聯會郭偉強亦批評,今次政策改動操之過急,健全成年綜援受助人在生活上都會面對困難,加上本港銀髮就業巿場不成熟,要求政府暫緩扣減60至64歲新申請綜援人士的特別津貼。民主黨鄺俊宇直言,政府雖然肯向60至64歲綜援人士發放就業補助金,卻不願立即恢復特別津貼,是「補一半鑊」,呼籲政府放下身段及面子。
羅致光強調與面子無關
羅致光回應時直言,此與「面子」無任何關係。他解釋按現行綜援指引,健全成人及兒童仍可得到部分津貼;一些特別津貼例如醫療方面,若受助人有健康需要亦會給予,而健全成人不論年紀,一般並無需要用到這類津貼。他強調,當局去年年中已開始探討及整理綜援補助金和津貼的資料,今次檢討並非聚焦某一年齡組群的受助人,而是審視津貼項目的整體適應情況,例如今天在香港基本生活保障應包括的範疇。
對於邵家臻提出,當局應設工作小組吸納持份者對綜援檢討的意見,羅致光說,過去十多二十年坊間都不斷關注如何幫助有需要人士,政府歡迎社會人士繼續提供意見,承諾檢討時會盡量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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