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2日
新一年又是充滿學習機會的一年,林日彥做了幾十年人、學了幾十年中文,竟然要重新學習「捐款」這個動詞或名詞的新定義。由細到大,本人一直理解捐款的定義是一種自願性質,不求回報,只望捐款能夠幫助到真正有需要的人士,亦從來沒想過捐款是可以退款的!
內地富商要求澳政黨退款
為免讀者不明所以,先交代一下今天故事的主角及事件來龍去脈。事緣中國富商黃向墨在新春期間,因為澳洲政府以他的品格和背景,以及他接受安全情報組部門問話時的可信性為由,並引用《反外國干政法》(Espionage and Foreign Interference),來拒絕他的入籍申請並撤銷其永久居留權一事,發表聲明,嚴厲批評澳洲政府是以「莫須有」來將其拒之門外,由於他曾經向澳洲政黨捐贈巨額金錢,聲明中竟然提出要求收回相關政治捐款,然後改捐慈善機構。
果然是文化差異!為了解中國人對捐款定義,於是我上百度搜尋器,輸入捐款兩字,然後卻出現了「強制捐款」這四個字來,意思是指捐款人處於外界強制情形下的行為,而非捐款人自願而做的事情,因此,這種捐款是帶有強人所難的含義,是一種被慈善、是攤派、是道德綁……也是賦予政治色彩的、被異化的捐款。
看完這個「強制捐款」解釋後,我笑了出來,因為當中隱含的是一種交易,也是一種關係買賣。黃向墨當然沒有說這是一筆「強制捐款」,但如果其提出退款要求,不難令人聯想到,這筆捐款似乎是一場交易,現在發現貨不對辦,於是便要求退款。
黑金政治乃是人所共知的事情,全世界每個地方都會發生,只是如此公開要求退款,其實就等於自己「揭開肚皮」、自爆身份!究竟這是一筆捐贈?還是一筆賄款?大家自行判斷吧!有些事情寧讓人知也莫讓人見,不過原來現今社會中有些人已經毋懼於如此坦蕩蕩!
捐款笑話講完,其實這次中國富商被拒事件反映一個更深層次的意義。澳洲執政黨自去年起發起反北京干預運動,一些曾收取黃向墨捐款的參議員,亦被指控勾結中國,在輿論壓力下辭任國會議員。這反映其實西方國家由政府到人民,已經對中國資金及政治入侵提高了警覺。
西方掀捍衞本土利益思潮
事實上,如果讀者有留意海外新聞,不難發現一種排華現象或思潮已經凝聚。正如我之前所說,未來日子只會有愈來愈多懷疑間諜新聞出現,今天是富商,明天是技術人員,之後是留學生等等。全球領袖已經意識到捍衞本土利益,保護國家主權的重要性。
最後聲明透露,黃向墨「已回到香港定居,安心快樂。」看完這句聲明,我在想這是否意味此君已經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我內心立即閃出疑問,究竟香港地有多少已經擁有海外居留權的內地富豪,同時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這班人究竟又會否像孟晚舟一樣,持有多本香港特區護照?這留待記者們發掘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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