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
平等機會委員會自2017年起,接獲有關網上社交平台歧視言論的投訴大幅上升,卻因為遭包括Facebook(fb)等社交平台營運者拒絕提供歧視言論發布者的個人資訊,導致無法跟進投訴。平機會表示,這是首次遇上有機構拒絕提供資料,不排除會以法律途徑向fb等追究責任。
保言論自由為由 礙跟進投訴
由2017年起至今年10月,平機會接獲51宗涉及網上種族中傷及20宗涉網上殘疾中傷的投訴,較2015至2016兩年間,分別僅6宗及2宗投訴急升。平機會去年以問卷訪問20間機構,當中4間非政府機構提到曾在其網站或社交平台接收歧視少數族裔的言論,大部分發布於fb,部分機構其後向平機會立案投訴。
平機會少數族裔事務組主管何永強透露,投訴涉及於社交媒體侮辱及用髒話辱罵少數族裔人士,以及貶低機構的工作等。網上殘疾中傷則涉精神病患者,有當事人看到有關言論後,親身到平機會投訴。
平機會營運總裁陳奕民稱,該會曾就投訴個案要求fb提供發文者的個人資料以作跟進,但fb以其政策保護言論自由為由,不能交出有關用戶資料,其香港辦事處亦聲言沒有處理使用者的個人資料,轉告平機會按美國法例向當地法院申請命令,獲取儲存於美國總公司的訊息。
陳奕民解釋,平機會受法律所限,只能處理本地事件,批評fb「講一套做一套」,因其政策表明會配合法定機構或政府部門,就違法行為的調查提供用戶個人資料,惟平機會就調查網上歧視,要求取得用戶資料卻遭拒,「平等機會、反歧視其實都是普世價值,取出這些資料輕而易舉,但他們不願意,做不到應肩負的社會責任。」
擁法定權力 不合作須負刑責
法律顧問Peter Reading坦言,這是平機會首次遇上機構拒絕提供資料。他指出,根據《種族歧視(調查及調解)規則》及《殘疾歧視(調查及調解)規則》,平機會有法定權力要求個人或組織提供與投訴相關資訊,協助調查,若對方不遵從有關要求,須負上刑事責任,面臨起訴及最高25000元罰款。他認為,平機會乃法定機構,毋須向美國法庭申請命令,若fb沒法提供合理原因拒絕,平機會將諮詢律政司意見跟進。
陳奕民承認,即使平機會能從fb等社交媒體取得留言者的個人資料,亦不能保證可以解決社交平台的歧視問題,「可是我們不會因取證困難而不作為」。另一方面,雖然平機會曾聯絡到涉發表歧視言論的用戶,惟礙於沒有「投訴人」不能立案跟進,陳奕民明言,平機會於投訴職能上是在「大是大非」的事情上才會主動出擊,一般事件需要依賴投訴人舉報,平機會才能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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