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8日
有一次,有位到了外地工作的洋記者朋友找我,有段日子沒見,我當然留他吃飯飲酒;原來某國際傳媒給了他十萬港元,請他評選亞洲十大食肆。飲飽吃醉,他要埋單;我說:「朋友吃飯,埋什麼單?」他說:「你不收錢的話,我不會評論你的餐廳。」我答:不評就不評。他後來將香港兩家極平凡的餐廳選入「亞洲十大」。
十萬元,夠去日本吃兩次吧?用來作評選「亞洲十大」經費的確是笑話,但我佩服他的專業操守:不付錢的餐廳,不作品評。很明顯,當中涉及利益衝突。
飲食寫作有不同形式,寫得認真寫得好,都值得尊重;但是,要是作為食評,是不是要有些專業操守?換個形式問:今天在華人社會,有沒有真正的專業食評?有幾個作者像那位朋友,做到「不付錢的不寫」(先自申利益:我過去也做不到)?相信大家心中有數。
但我衷心希望,寫食評為業為志的朋友都能做到這一點:不自費飲食的不寫;就算寫了之後,又不涉延後利益。
我以前也吃公關飯,策略是不好的不寫。但後發覺這有點自欺欺人——江湖潛規矩是,白吃,最多不寫,總不能把人寫衰吧。除非你再也不去批評別的食肆,不然就有了雙重標準。但沒批評,算啥食評?
公關飯可以照吃——這也是汲取資訊的渠道,但吃得好,自己付錢再試才寫。
哪朋友請該不該寫?也是不宜——總不能吃了朋友請的飯,公開批評吃得糟糕吧?人情考慮也影響了思考和批評的獨立性。
所以期待在華人社區能建立具專業操守的食評。最近,大董大罵某食評人「蹭吃蹭喝」,說話難聽,但寫食評的人是否也該自省:要是自費飲食才動筆,誰敢罵你?
自費飲食,是提升食評地位必要的一步。
訂戶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