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
梁繼昌准延交答辯書
特首梁振英民事控告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就他收取澳洲公司UGL款項一事涉嫌誹謗的案件,昨日於高等法院提訊。
梁繼昌一方以需時翻閱立法會會議紀錄及文件、新聞報道及新聞稿等為由,申請延期14日呈交答辯書,聆案官批准延期至5月2日;但梁繼昌須就此支付梁振英800元訟費。
原告及被告昨均由律師代表出庭。梁繼昌一方指出,辯方首次申請延期,乃基於本案由特首控告立法會議員,被告須搜集所有可能的資料抗辯,未能在本月18日限期前交答辯書。控方則反對,稱辯方若要指稱所說的屬事實及公允,根本無需該些資料已可寫答辯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