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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2日

王永平

須鞏固七警與曾蔭權兩案彰顯的核心價值

上星期,七警案與曾蔭權案的裁決是香港多年來最震撼人心的司法大事。對被判有罪的7名警務人員和前特首曾蔭權,這是個令人感慨萬千的結局。我完全明白警隊上下對七警案的裁決和判刑感到難過,部分甚至流露不滿之情;我們也不應該忘記在長達半世紀的公職生涯中,曾蔭權曾為香港作出的重大貢獻。不過,我們更應該從兩宗案件中暴露的管治問題汲取教訓,以及思考如何更好地鞏固案件彰顯的香港核心價值。

先說七警案。像筆者這輩的「香港仔」,我們經歷過差人等同「有牌爛仔」的灰暗歲月,不談貪污收規,警察從拉疑犯上警車開始,一直打到入「雜差房」,那是今天新入職警員難以想像的舊常態。

要講警隊須在紛亂環境中維護法紀的話,50年前六七暴動時,警員面對喪盡人性、不惜放炸彈濫殺無辜小孩的暴徒,所承受的壓力比前年佔領運動中個別示威人士的挑釁行為,絕對是大得很多。當年便發生有警員打死疑犯被檢控和定罪的案件。

今天就七警案致函全體警員的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信中提到香港警隊是一支專業及受市民信賴的執法隊伍。這支依然令無數港人引以為榮的警隊,是幾代警務人員上下齊心、努力不懈,以及港人不斷堅持和責成的輝煌成就。這是我們於同情7名警員一時失控,鑄成大錯之餘,不可遺忘並且必須守護的香港核心價值。

事實上,能夠成功把7名涉事警員告上法庭,我們也不要忘記警隊依法執法,拒絕偏私的專業精神,以及負責調查案件的警務人員背負的沉重壓力。我希望這個警隊上下依然堅持的核心價值(例如警察員佐級協會的聲明也提到「作為執法者的警察,更要守衞住香港的司法制度」),不要因為部分自己人或外人不滿意裁決,或刑期涉嫌過重而有所動搖。

守衞香港的司法制度,除了需要執法部門不偏不倚、無私無懼的履行職務外,也需要政府高層,特別是律政司司長及其團隊時刻謹記,勿失勿忘,以及隨時挺身而出的決心和行動。

最近幾年,香港社會因政見不同而嚴重撕裂,不滿法庭對某些案件的裁決和判刑的群眾(包括一些識字分子)動輒對法官辱罵。政府高層對此現象好像視若無睹,而律政司司長間中發出的聲明也是十分客氣包容。對法官肆意攻擊其實是不斷衝擊香港的司法制度,並打擊市民對法官依法獨立審案和判刑的信心。

今次七警案的法官受到空前猛烈的人身攻擊。司法機構發表聲明,表示對事件高度關注,並已把此事轉交律政司跟進。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回應稱,在合適及有需要時,會毫不猶豫採取跟進行動,包括展開司法程序。

我不知道袁司長如何定義「合適」及「有需要」。我想指出,1998年曾有報章總編輯被裁定藐視法庭罪名成立,判入獄4個月。判詞指維持司法機構的尊嚴非常重要,辱罵法官是對法官人身攻擊,而非指出其錯誤,此等行為會動搖公眾對法律適當執行的信心,足以構成藐視法庭。我期望袁司長在他任期完結前,就此事的跟進行動有個清晰的交代,藉此宣示政府捍衞香港法治的決心。

七警案彰顯的另一項香港核心價值是,新聞自由及新聞工作者鍥而不捨的專業精神。此案件能夠成功檢控及定罪的關鍵是,無綫電視新聞部拍下及播出的事發片段。這輯法官杜大偉認為是最準確反映事實的影片並無令拍攝影片、撰寫旁白及決定播出的員工獲得嘉獎。

無綫電視高層對這份難能可貴的專業精神並不欣賞,反而刁難同事為何在旁白中用上「拳打腳踢」的字眼,以及應該把「暗角」一詞改為「一個地方」等。這項吹毛求疵的斥責是反映超水準的專業要求,還是大事不能化無的不滿,我沒有足夠證據作出結論。

不過,有報道指撰寫稿件的首席採訪主任事後被調職至「首席資料搜集員」,而負責最後審稿的當席編輯則被調往處理歐洲新聞。到今天,當時發起聯署,表示對無綫電視處理手法遺憾的28名記者,有14人已因不同理由辭職,這是香港回歸後,主流媒體在處理涉及強權的新聞上謹小慎微,寧願真相變形走樣的一個例子。

每次香港被評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系時,政府高官都跑出來領功。他們是否明白,新聞自由是所有自由之母?當政治性新聞需要自律成為媒體的新常態時,這一定會逐漸包括同樣可以是政治敏感的經濟新聞。

每屆香港特首出席新聞界聚會時,都強調維護新聞自由。我希望下屆特首可以跳出「賣口乖」的層次,做點實事,例如容許網上媒體出席政府召開的記者會。暫且不談人權,假如香港的新聞自由持續受壓,香港的自由經濟必然會褪色。

除了同樣彰顯香港的法治和新聞自由的可貴外,前特首曾蔭權的案件亦為香港得來不易的廉潔聲譽敲起警號。曾蔭權於任內為香港做的最後一件好事是,成立一個由終審庭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做主席的委員會,檢討如何更有效地監管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的問題。委員會提出把防賄條例第3及第8條的適用範圍擴大至包括特首,但這項建議卻被今屆特首梁振英以涉及複雜(但從沒解釋)的憲制問題,一直拖延不做。

假如這是梁振英違反競選承諾的個人決定,歷史會記下他這個污點。假如這是某個中央部門的意思(因為政府提到憲制),代表港人的政黨(包括愛國也須愛港的建制黨派)必須問個究竟:在中央反貪絕不手軟及無人幸免的國策下,為何香港特首可以超然法外,甚至不惜為此讓香港的廉潔價值蒙污?

總結一句:政府及港人必須汲取七警案與曾蔭權案的深刻教訓,並趁機鞏固香港與內地有別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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