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1日
2005年3月7日──那些年才剛剛開始流行寫「網誌」──白宮記者室迎來美國新聞史上首個以blogger身份拿到正式白宮記者證的青年,26歲的Garrett Graff從此可以出席每天白宮記者會。他的網誌FishbowlDC,其實專門「報道」華盛頓的傳媒動態,包括歷史悠久的「白宮記者協會」。一如電台和電視台在半個世紀之前大大擴充了「傳媒」定義,那一天Graff做了相同的事情。
超過12年半之後,在地球的另一端,特區政府本周二公布容許符合資格的網媒採訪正式記者會及官方活動。這個兌現競選承諾的安排,特首林鄭月娥沒有「跳票」,某程度上要歸功於她的「堅持」。她表明,政府一刀切不容許網媒採訪政府活動已經不合時宜,因此一待政府新聞處完成研究,馬上公布申請機制,即時生效。
如何定義傳媒和網媒,過去數年一直困擾政府。官僚制度慢三拍,對於未清晰的事情總是按兵不動,於是索性一概謝絕新媒體記者採訪。本來打算唯政府首是瞻的立法會眼見等不及,只好一邊向網媒發出臨時記者證,一邊摸着石頭過河,去年決定由今屆立法會開始,任何傳媒只要是合法註冊團體,並主要從事新聞業務,又有原創報道,便可獲發正式的立法會記者證。
面對連串司法覆核,政府終於肯點頭say yes。今次新聞處公布的網媒申請機制說難不難,例如要求網媒最少有1名編輯和1名記者;每周至少5天有更新內容;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等等。從政府角度出發,開放網媒採訪最重要的考慮是防止有人借網媒身份到場「挑機」、搞事,甚至「搵着數」,因此設有DQ機制,如有人擾亂秩序即可撤銷該機構的採訪資格。
特區政府是否過分擔心?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但若有人存心搞事,倒不一定來自網媒。歷史上,即使奉新聞自由為圭臬的白宮,亦曾以安全理由DQ記者。例如在詹森年代,老牌雜誌The Nation記者Robert Sherrill就被指會對總統構成「身體傷害」而被禁進入白宮(他其後繼續在「場外」採訪繼任的卡特和列根)。
時代巨輪在轉動,今天人們對新聞的理解,已不再來自一份報紙或者一節新聞報道對事件的單一解讀。在社交網站上,所有新聞連結變成按「算式」被分派下來的news feed,拼湊起來,每個人都可以對每單新聞有不同理解。按此走勢,官方開放愈多資訊發放渠道,提高資訊接觸市民的機率,肯定是較聰明的選擇。
當一切已準備就緒,經營環境愈來愈嚴峻的傳統媒體卻顯得有戒心。無他,網媒是來勢洶洶的市場挑戰者,而且毋須像電子傳媒一樣受嚴格法例監管,門檻與底線俱低。但講到媒體最重要的公信力,傳統媒體始終較有優勢。與其抵擋時代洪流,不如思考如何結合兩者之長,二合為一,爭取在新時代佔一席位。
PS:新聞學院的第一課告訴學生,「You do not need to ask permission from anyone to be a journalist」。有民權組織後來替Sherrill上訴成功,他卻沒有興趣重操白宮記者的故業,說道:「比起坐着聽一個『白癡』開記者會,我可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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