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3日
澳門政府制訂行政法規成立輕軌公司,負責建造、維護和營運輕軌系統,公司資本額為14億澳門元,有3個股東,政府佔96%股份,工商業發展基金和科技發展基金分別佔3%和1%。換言之,政府將直接和間接全資持有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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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設立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法規草案,將排期刊登政府公報,並於刊登後翌日生效。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輕軌公司負責建造和維護用於輕軌系統運營的基礎設施及設備,以及運營相關的系統,包括管理和提供客運服務。
輕軌公司尚可開展與輕軌相關的其他商業、工業或提供服務的活動,與公共或私人實體合作並訂立合作協議、向其他公司出資,以及參與合作經營或其他組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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