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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9日

2017施政報告──社福篇_資助加碼

強積金撤對沖趕換屆前定案
政府補貼10年過渡 否認留「計時炸彈」

《施政報告》建議逐步取消強積金與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對沖,並列出方案的三大元素。第一是不具追溯力,以劃線方式,僱主在建議實施日期前的累計強積金供款將獲豁免,可繼續用作對沖;第二是降低建議實施日期後的受僱期所引致的遣散費或長服金款額;第三是政府將設10年過渡期,資助僱主因撤銷對沖產生的部分額外開支。

然而,方案並無落實時間表,未來3個月當局仍須與勞資雙方討論,冀6月底前交付行政會議,但承認今屆任期結束前,不可能向立法會提交法案。

特首梁振英表示,取消對沖是可行方案,僱主應該接受、僱員亦可以接受,但指傳媒率先披露此方案後,已有僱主大力反對,故政府仍要做大量游說工作。他在傳媒簡報會中明言,對沖方案不是留給下屆政府的「計時炸彈」,如果自己尋求連任亦會繼續這項工作,有信心僱主可承擔這項額外開支。梁振英強調未來3個月仍會聽意見,亦歡迎各界提出更好的方案。

積金局昨天發聲明,歡迎《施政報告》肯定強積金作為多根支柱退保制度中的功能,並提出深入討論逐步取消對沖,局方會積極配合,與各界尋求解決辦法。

取消對沖的方案提到改變長服金或遣散費計算方法,具體做法是在劃線日期前,長服金或遣散費會沿用現行法定公式計算,即「每月工資乘三分之二,再乘以服務年期」,這部分的每月工資將以劃線當月薪金作為基數計算;在劃線日期後,公式中的加乘比例會降至二分一,月薪則按被解僱前最後一個月金額計算。

一筆過撥款60億支援

換言之,新方案下現職僱員的長服金或遣散費,將由兩條公式計算;劃線日期後訂立的僱傭合約,長服金或遣散費則以新方法計算。政府解釋,調整長服金或遣散費計算比例,是為了平衡僱主在取消對沖後的額外開支負擔,並非與商界作交換。

此外,由劃線日期起10年內,政府將分擔僱主的部分額外長服金或遣散費開支,涉及一筆過撥款60億元,用作資助僱主過渡,用完後不會再注資。政府消息指出,資助比例會在10年過渡期內逐步遞減,60億元是根據過去對沖宗數及涉及款項估算所得;由於僱主須為支付長服金或遣散費作撥備,政府預計過渡期內少收稅款達180億元,到第11年政府停止補貼,僱主撥備會更多,政府每年少收稅款約26億元。

商界憂引發解僱潮

當局將於未來3個月就方案徵詢勞資雙方、強積金受託人及相關諮詢委員會意見,並交勞顧會作深入討論,期望6月底今屆政府任期完結前,可把方案交行政會議處理。消息指出,政府有決心、有誠意解決這老大難問題,但承認不可能趕及今屆任內把取消對沖的法案交上立法會。

自由黨主席鍾國斌認為,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複雜而不可行」,當局以10年時間逐步遞減補貼, 僱主必然在補貼最高時期先對沖,擔心造成解僱潮。他稱商界與勞工界已有共識,希望政府成立基金負責對沖。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指商界感失望,形容政府「賣咗我哋豬仔」,除了中小企未必能負擔,勞工界亦不一定受惠,隨時雙輸,籲當局勿事事向商界開刀「博掌聲」。中華廠商會會長李秀恒亦表示,對沖機制行之有效,業界難以接受取消。

工聯會黃國健則說,取消對沖是進步,但方案建議減低長服金或遣散費金額,不敢說勞工界必定接受;又指梁振英應交代如何落實,質疑若其任內交不出方案,是否要留到下屆政府?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批評,建議向商界傾斜,是假找數、真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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