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
修訂倘若通過,網民該如何自處?吳宗鑾坦言愛莫能助,事關6大豁免字面定義亦含糊,但認為有兩點可以分析有否侵權,包括目的是否符合豁免範圍及法院考慮的「公平處理」原則。
6大豁免包括戲仿、諷刺、營造滑稽、模仿、評論時事、引用,作品符合此6項就會豁免。吳表示如不屬此6項,即有侵權風險,屆時要考慮《版權條例》第38條,法庭考慮的4項公平處理因素,包括作品目的是否非牟利抑或商業、作品性質、作品使用的部分佔整體數量及作品對潛在市場或價值的影響,但「一般網民不會有法律顧問,如何去分析潛在市場或價值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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